各市州经信委:
根据工信部通知要求,为推动落实《中国制造2025》,鼓励企业加强技术改造,稳定投资、保障供给,促进转型升级,现已根据工信部通知要求启动2016年第三批专项建设项目征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本次主要安排2017年一季度前可以新开工建设、能够产生新拉动的项目,以及2014年以来开工并将在2017年形成较大工作量的项目。
(二)本次项目征集范围内的技术改造项目、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项目和集成电路项目均不安排财政贴息,专项建设基金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不超过4.6%。(具体方向见附件1)
(三)本次项目回收周期仍然保持10-20年,回报率则不再作要求,优先考虑项目收益适中、整装的大项目和PPP项目。项目要前期工作充分、条件成熟,审批手续完备,融资方案落实。所有项目均应依法履行评估论证程序,涉及安全评估的项目必须进行安全评估。
(四)专项建设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为主,不得要求地方政府为项目提供担保,避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负担。
(五)上一年已经推荐的项目,如有结余额度尚未安排,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申请安排本年额度,并填写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此类项目将按照新的政策予以支持,不再享受贴息政策。
(六)已经申请过中央预算内资金或者其他中央财政资金的项目,原则上不予推荐安排。
二、项目要求
(一)本次项目总投资要求不低于2亿元。
(二)本次专项建设基金资金支持依然保持总投资的15%。集成电路类项目一般不超过总投资的30%。
(三)电子信息类项目、集成电路类项目在申报时请同时抄报国家发改委(高技术司)。
(三)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项目其单行材料中增加迁入、迁出地点,迁入园区名称、级别及批复单位,并加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请项目单位前期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加强衔接。对上报项目我们与合作银行共同审核确认后联合上报。未经银行确认的项目,原则上不予上报。
(五)危化品企业搬迁改造项目其单行材料中增加迁入、迁出地点,迁入园区名称、级别及批复单位,并加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其他要求参照2016年第二批项目申报要求。
三、征集方式
请各市州组织企业直接在国家重大项目库互联网系统中填报项目信息(填报网址:kpp.ndrc.gov.cn)。企业在重大项目库中填报时,应选择上报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我们将通过系统对项目在审核后统一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时间要求
各市州经信委应于2016年10月21日前以正式文件方式将申报项目文件、项目汇总表以及项目单行材料(含电子版)报省经信委(投资规划处)。项目信息在国家重大项目库一并报送。
附件:1.重点方向-.docx
联系方式:
省经信委投资规划处 肖晨晖 0731-88955357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