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2015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清算相关资料的通知》

来源:市经信委 投资规划科   日期: 2016-01-04 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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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经信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

为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清算工作,根据《关于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4〕50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方案的通知》(湘财企〔2014〕56号)精神,现对我省2015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省级财政补贴清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

1、符合《关于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4〕50号)要求的新能源汽车(含混合动力公交客车)。

2、财政补贴时限为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本次报送可在已上报的本地区2015年1-3季度省级补贴预拨资金申请文件和材料的基础上补充报送2015年4季度的申请文件和材料,以加快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顺利清算。

二、 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为省级财政补贴资金的拨付对象,即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受其委托的经销单位,省外生产企业在省内无独立法人机构和经销单位的,可由消费使用单位进行申报。各市州经信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提前对所辖区域内的申报单位资料进行审查、汇总。

三、 申报材料

1、申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

2、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需注明申报车型所在批次);

3、《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自算表(2015年)》;

4、《2015年已推广新能源汽车汇总表》、《2015年已推广新能源汽车明细表》(按照车辆发票时间顺序进行排列);

5、车辆销售合同、发票、行驶证复印件,并按照《2015年已推广新能源汽车明细表》中顺序进行排列装订;

6、材料应采用胶装,A4纸张大小,封面版式及装订顺序见附件。

四、 申报流程及时间

请各市州经信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于2016年1月20日前将汇总整理后的本地区申报单位的纸质材料2份、电子版材料一并报我办。

五、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建文,张良

电话:0731-88955531,18573329991(王),18073163668(张)

邮箱:3283201996@qq.com

附件1、申报材料封面.docx

附件2、申报省级财政补贴资金材料装订顺序.docx

附件3、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自算表(2015年).docx

附件4、2015年已推广新能源汽车汇总表.docx

附件5、2015年已推广新能源汽车明细表.docx

湖南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代章)

201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