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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洞庭新外滩经济适用房的问题 |
来信人: | 平 民 |
来信时间: | 2015-04-06 10:25:02 |
内容: |
尊敬的市长先生: 您好! 我是岳阳市原氮肥厂职工,2008年企业改制,市政府为无房职工在洞庭新外滩建造了一批经济适用房,职工为此感谢政府。可是从2011年申请、审批以来已经快4年整了,到现在还没有交房,有几个问题想问问政府。 1:此经济适用房2014年分两次交了8万元整,2015年元月又交了9万整,这些都合法吗,都受到监督吗? 2:此经济适用房原计划是2014年6月交房,后又改为2014年底交房,年底又说到2015年4月30日第一批房,4月30日又快到了,想问到底什么时候交房。 3:从网上查看交房要五证二书三表,想问此经济适用房有这些吗?还有会签合同吗? 4:此经济适用房2015年元月以均价2250元/㎡(多层)交了80%的钱,说等市政府最后确定了价格后交房时交余下的钱,此价格相比其他经济适用房来说价格太高了,广大职工难以承受,请问最后的价格是多少? 谢谢! 洞庭新外滩经济适用房广大业主 2015年4月6日 |
回复部门: | 市工信局 |
回复时间: | 2015-04-17 14:35:58 |
回复内容: | 原市氮肥厂购房业主: 你们4月6日向市长呈上《关于洞庭新外滩经济适用房问题》的来信已转来我委。现根据你们来信关心的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收取购房资金是否合法、是否受到监督的问题。该项目总投资3.5亿元,目前已投资2.3亿元,开发商向购房户预收了8000万元,这是符合相关经适房建设规定的,所有款项存于专用账户。为进一步加强资金监管,2014年12月,市房产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项目资金监管问题,责成市房改办牵头负责对后续购房款进行监管,市房改办组织市经信委、市国资委、市建行南湖支行、置信公司签订了四方监管协议。目前,已对项目所用款项进行了监管。 2、关于 3、关于签订购房合同问题。符合资格的购房户,市房改办会向每个购房户发放一个购房准购证,购房户凭购房准购证与开发商签订岳阳市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并由房改办加盖公章予以见证。 4、关于购房房价问题。经项目成本审核,岳阳市物价局已下发《岳市价审[2015]5号关于核定湖滨(洞庭新外滩)经济适用房预售指导价格的批复》,审定多层含税预售指导平均价格为2450元/㎡,高层2830元/㎡。按照市政府的相关会议精神,经市物价局价审会审定,同意湖滨(洞庭新外滩)经适房执行预售基准价格为多层2250元∕㎡,高层2630元/㎡。 |
再次反馈: | 1:关于4月30日交房的问题:4月30日没有交房 , 现在有一些用户交清了余款 ,但也还没有拿到装修用的钥匙 (说是还有一些配套工程没做完 )。 还有装修用 的钥匙没拿到 ,付余款时就要求交一年的物业管理费 ,合理吗? 2:关于购房房价问题:房价超过80平米的又额外加了320元 /平米 .政府也没有一个通知 。 3:关于签订购房合同问题:市房改办没有向每个购房户发放一个购房准购证,开发商也没有与购房户签订岳阳市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更无丛说起房改办加盖公章予以见证。4:房产证的问题 :购房户没有看到办理房产证的一些证件 ,也没有看到房屋验 收证明与房屋实测面积表。 开发商有没有将房子抵押购房户也不知道 .购房户担心到时能不能办理房产证。 所 有 这 些 还 望 政 府 给 老 百 姓 一 个 明 确 的 说 法 。 |
再次回复: | 尊敬的洞庭新外滩业主: 您好,关于您产生的诸多疑问,我们深表歉意! 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1、关于4月30日交房的问题,因今年上半年雨水多的原因,交房推迟到5月8日开始,交了余款即可领取钥匙并进行装修,暂时无须缴纳物业管理费。 2、关于购房房价问题,按政府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房超过80平米的超面积部分,按同地段商品房价格补交差价上缴政府财政,本项目超面积部分价格由市物价局、市国土局、市房改办2015年4月29日共同签发定价文件,按320元每平米收取差价。 3、签订购房合同问题,首先户主必须取得市房改办的准购证,同时因价格未能最终确定(因价格准备再下调50元每平米),所以暂时不能签订购房合同。 4、本经济适用房项目“四证”齐全,完全可以办理房产证。 |
再次回复部门: | 市工信局 |
再次回复时间: | 2015-05-20 09:15:52 |
回复部门: | 市国资委 |
回复时间: | 2015-04-22 09:10:51 |
回复内容: | 您好: 洞庭新外滩项目是为解决市经信委系统改制企业职工住房问题而建的经适房,项目由市经信委主管且氮肥厂是由经信委负责改制的,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该问题应由市经信委负责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