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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民用建筑附挂电信线路、小型天线、移动基站使用费标准。
来信人: 大岳阳
来信时间: 2020-07-13 14:48:40
内容:

5G普及期间,必定伴随着通信线路、天线、基站的建设。不可避免的在民用建筑物上进行相关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可以在民用建筑物上附挂电信线路或者设置小型天线、移动通信基站等公用电信设施,应当事先通知建筑物产权人或者使用人,并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向该建筑物的产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支付使用费。

请问岳阳市是否有以上使用费标准?或者是与产权人协商收取费用?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工信局
回复时间: 2020-07-17 09:15:50
回复内容:

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目前湖南省、岳阳市均未出台指导性文件,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签订商业合同收取费用,具体费用建议通过业主委员会到物业公司查询。

关于工信部门与通讯运营商关系向您作个说明。

1.电信运营商(含电信、移动、联通)为省直管单位,市级分公司为省级派出机构,其管理权限在省通信公司、省通信管理局。

2.市工信局作为市政府组成单位,对电信运营商的人、财、物没有管理权限,对其与用户之间纠纷没有调查、处罚权限。

3.国家和省级层面有专门机构处理电信用户投诉的平台和渠道,希望对解决您反应的问题有所帮助。

国家工信部电信用户申诉首页  https://dxss.miit.gov.cn/

电信用户申诉受理:省会城市(直辖市)区号+12300,湖南为0731-12300

不良、垃圾信息举报:010-12321

湖南通信管理局电信用户申诉

http://202.103.111.10/zwdtportal/toWriteYhss.jsi

4. 我局已尽力协调、督促通信公司处理用户诉求,再次向您表示歉意,希望能够得到您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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