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经信能源〔2010〕333号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下达湖南电网2010年迎峰度冬
有序用电预案的通知
省电力公司,各市州经委(经信委)、电业局,省直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全省电力需求增长迅速,1-10月,全省全社会用电量974.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5%。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全省快速增长的用电需求得到了满足,保障了今年以来各重要时期的电力供应。目前,我省逐渐转入枯水期,随着气温降低,冬季用电高峰即将到来。为保证今冬明春的电力供应,积极应对期间可能出现的电力供应紧张局面,做到有备无患,我们制定了《湖南电网2010年迎峰度冬有序用电预案》(附件1),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经委(经信委)应迅速将本通知通报的有关电力供应形势向当地政府报告,争取各级政府特别是重点产煤市、县(市)对今冬明春调煤保电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同时,应及时向辖区内重点用电企业通报有关情况。
二、各市州经委(经信委)、电业局要严格遵照本预案制定的限定比例(附件2),迅速制定本地区的2010年迎峰度冬有序用电预案。按照“经委(经信委)主导,电业局为实施主体”的原则,加强对有序用电工作的领导,明确职责,落实责任,保证有序用电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各地有序用电预案要坚持保重点、区别对待的原则。重点保障城乡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党政机关、医院、学校、金融机构、铁路、交通枢纽、“高新工程”、新闻媒体、煤矿、非煤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安全用电。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产业政策,在执行有序用电过程中,首先限制高能耗、高排放、高污染企业的用电需求。
四、要按照“先错峰、后避峰、再限电、最后拉闸”的顺序,加强电力用户需求侧管理。当负荷缺口较轻时由需求侧管理措施来实现平衡,当负荷缺口较大时才能采取限电等措施。要动员广大用户积极参与,密切配合,科学合理地做好有序用电工作。
五、要加强对县区有序用电方案制定、启动实施的指导并检查落实。在有序用电方案实施期间实行值班制度,以保证有序用电方案落到实处。供电企业要建立与重点电力用户联系制度,及时通报电网供电情况,提前通知启动错峰、避峰预案。
六、各市州启动有序用电工作后,要加强与电力用户、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争取社会公众和电力用户的理解和支持。要及时将有序用电的实施效果汇总后上报省经信委和省电力公司。
七、请各市州经委(经信委)、电业局认真填报《各市州2010年迎峰度冬有序用电预案汇总表》(附件3),于12月5日前连同各市州迎峰度冬有序用电预案分别报我委能源运行处(电力处)和省电力公司营销部,并将电子版发至相关邮箱。
联系人:
省经信委 匡夏炎
0731-85605072,82214156(传真)
kxy82@126.com
省电力公司 廉国海
0731-85543220,85543391(传真)
lianguohai122@sina.com
附件:
1、《湖南电网2010年迎峰度冬有序用电预案》
2、《湖南电网2010年迎峰度冬有序用电限电指标分配方案》
3、《各市州2010年迎峰度冬有序用电预案汇总表》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九日
相关附件: 湘经信能源〔2010〕333号 关于下达2010年迎峰度冬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