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合同能源管理培训和组织节能技改项目对接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经信委   日期: 2010-12-0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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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经信委、各节能服务公司和用能单位: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业务方式,其节能技改合同可以约定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技术装备、施工安装和运行培训等项目全过程服务,并保证节能效果,项目单位可以用项目投产后实现的节能效益支付技改成本。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组织实施节能项目,有利于减少项目前期工作量,简化申报手续和审批程序,符合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用能单位降低投资风险和技术风险,并借助专业节能公司的技术集成有效地实现能效升级;有利于培育节能技术市场,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为此,国办发[2010]25号文件要求用“财政资金奖励、税收减免扶持、会计制度支持和银行融资服务”等政策措施,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使之成为加速节能技术进步的重要方式。并且强调:这是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的有力措施,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迫切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需要。

为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快节能技术进步,经研究,拟于明年初在长沙举办合同能源管理培训班,并在培训期间开展有节能技改需求的项目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的交流对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及活动安排

1、宣讲国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讲解享受奖励和各项优惠政策的渠道及方法;阐述合同能源管理实务及合同要素;

2、介绍节能服务公司的审核备案制度及备案申请报告的编写要点;介绍节能服务公司及其业务范围和服务模式

3、提供节能技改咨询,组织用能单位与节能服务公司协商交流,开展节能技改项目对接活动。

二、参会人员及要求

1、各节能服务公司业务经理和从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相关人员。并请准备好本公司的业务介绍资料,事先与省能源研究和节约协会衔接。

2、各用能单位从事节能管理和技术进步工作的相关人员。并请准备节能技改项目意向参会,有关项目请事先与省能源研究和节约协会衔接。

3、各市州经信委节能与综合利用科(处)负责人。并请组织好相关人员参会及落实对接项目的有关事项。

三、其他

1、培训及对接活动时间暂定2天。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具体的时间、地点和培训、会务费标准,由省能源研究和节约协会按参会回执表中提供的联系方式用传真或电话通知参会者本人。请务必将参会回执表于 1225前传真到0731-82214209(传真时间为工作日的9001700)。

2、联系人及电话:

蔡文勋 0731-8221420713974843196

陈锋   0731-8221139813307318999

周姿双 0731-82214209(兼传真)。

沈勇   0731-82212012

附件:参会回执表

 

 

                             湖南省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

                                 20101128

 

 

 

 

 

 

 

 

 

 

 

 

参 会 回 执 表

 

参会单位全称:

详细地址:                                             邮编:

 

 

参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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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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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时间及

住房要求

 

 

 

 

 

 

 

 

 

 

 

 

 

 

 

 

节能服务公司是否在会上发书面宣传材料:

   ”是否要求在会上作推荐发言:    发言时间:      资助费用:

用能单位意向性节能项目内容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