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督查考核县(市)区发展非公经济工作的办法的通知

来源:市经信委   日期: 2010-04-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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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牵头单位

    我们已将《关于开展督查考核县(市)区发展非公经济工作的通知》发至各县(市)区和民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请你们主动与带队的市级领导衔接好具体的督查时间,并与县(市)区取得联系。具体督查考核细则如下:

一、非公经济的主要经济指标。由各县(市)区提交2009年度发展非公经济的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即:非公经济增加值、非公经济工业增加值、非公经济实交税金、审定纳税60强企业。

二、非公有制经济管理体制工作。党委、政府强力推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有规划、有目标、有措施,效果明显。所有非公有制经济管理部门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工作形成合力。查看是否成立非公经济领导小组(文件);是否有规划,有工作措施;是否召开促进非公经济工作的相关会议,有专题会议记录

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促进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有创办和引进中小企业、做大做强骨干企业、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形成产业集群特色等方面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优化环境、优质服务工作落实。查看是否制定发展非公经济的相关政策措施等;是否设立中小企业与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资金。

四、非公有制经济服务指导工作创造性的建立非公有制经济服务体系,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创业、融资、信息、技术、培训和市场开拓等服务。查看是否成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是否建立中小企业服务中介和技术监测中心(平台);是否开展或组织中小企业高管参加培训。

 

 

 

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