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四化两型”战略,全面推进“数字湖南”进程,现就“四千工程”项目库“数字湖南”项目子库(以下简称“项目库”)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库建设的作用 “数字湖南”项目子库是“四千工程”项目库的重要内容。建设“数字湖南”项目子库是科学统筹项目实施、确保资源共享、防止重复建设的重要手段,将为全省各行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各级财政部门、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部门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数字湖南”项目建设情况,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实现重大项目动态跟踪和信息化管理提供服务。今后,“数字湖南”建设项目的立项前置审批和资金安排,优先从项目库中筛选。 二、项目库管理的原则 (一)信息化管理 项目库通过全省统一的网络平台实行信息化管理。《湖南省“四千工程”项目库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项目库管理系统》)是实施项目库管理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该系统可以为全省各类组织提供项目申报、政策文件查询等功能,为全省各行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级财政部门、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提供项目管理、查询、调度、统计分析等多功能服务。 (二)统一管理 项目库由省经信委负责集中管理。市(州)经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负责项目申报、初审等入库前的相关工作。 (三)动态管理 入库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实行动态管理。动态管理包括项目入库和项目调出。 1.项目入库。每年初,省经信委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各级经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本系统的项目申报、初审和上报,省经信委组织对上报项目进行分类审查,确定当年入库项目并予以发布。 2.项目调出。对于已入库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则及时从项目库中调出: (1)项目撤销或被有关部门勒令终(中)止的; (2)项目实施中途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实施的; (3)项目实施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的; (4)项目内容出现重大调整未申报的; (5)项目单位不能按照调度要求及时报送资料的; (6)项目单位申请出库的。 三、项目申报的要求 (一)项目方向 以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主线,以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为核心,以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重点,以惠及全民、建设和谐社会为宗旨,大力推进“数字湖南”建设。项目分为基础建设重大项目和应用工程重大项目2大类: 1.基础建设重大项目 (1)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涉及光纤到户、下一代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和第三代移动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物联网试点、“三网融合”试点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试点,信息网络安全等相关网络基础设施类项目。 (2)公共性基础数据库及平台建设项目。涉及人口基础信息、法人单位信息、空间地理信息和宏观经济信息等基础信息数据库和各项公共数据库建设,国家超级计算长沙中心、呼叫中心、数据中心、灾备中心以及其他涉及面向经济、社会、文化和政府管理的公共基础性服务平台。 2.应用工程重大项目 (1)推进“两化融合”的重大项目。涉及推进长株潭国家级“两化融合”试验区及省级试验区建设,推广重点行业信息化解决方案和信息化平台应用,深化利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相关项目,利用信息技术培育和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项目,实施企业信息化“登高计划”等与重点工作相关的项目。 (2)推进社会领域数字化的重大项目。涉及信息技术在教育、科技、文化、交通、卫生、医疗、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灾害救援指挥、疫情预警预报等各领域应用的相关项目。 (3)推进城市和社区信息化的重大项目。涉及城市电网、交通、供水、商业、通信、医疗等基础设施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项目及涉及城市管理、应急响应和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类项目。 (4)推进农业农村信息化的重大项目。涉及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农产品市场流通和安全监管等各领域应用及信息服务“三农”的相关项目。 (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通过《项目库管理系统》采用网上操作方式。《项目库管理系统》的网址为:http://61.187.56.42:8080/sqgc。申报单位填报项目数据,市(州)经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对项目初审上报,省经信委对项目审核入库和发布等操作均通过《项目库管理系统》完成。 (三)申报程序 各单位自主申报,市(州)经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初审上报,省经信委审核入库。 1.自主申报。各单位通过《项目库管理系统》自主注册单位用户,填报并提交单位信息,然后根据本单位的项目所属分类在《项目库管理系统》中填报并提交申报材料(格式模版可到《项目库管理系统》中下载),完成项目申报。对于已经注册的单位用户可以直接登录进入《项目库管理系统》填报并提交项目数据。 2.初审上报。市(州)经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通过《项目库管理系统》对各单位填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后直接上报省经信委。市(州)经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项目初审过程中需征求同级财政部门的意见。 3.审核入库。省经信委通过《项目库管理系统》对各市(州)及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查,将符合要求的项目列入项目库,并在《项目库管理系统》中对已审核入库的项目予以发布。 (四)申报时间 各市(州)经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务必于 2011年5月25日前 完成项目的网上初审程序(此期限过后,《项目库管理系统》将暂停网上初审上报功能),并以正式文件将《“四千工程”项目库“数字湖南”项目子库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上报省经信委。 各市(州)经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直和中央在湘单位要高度重视项目库建设工作。要按照项目类型划分,分别明确专人负责相应类型项目的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尽快组织本地区、本系统各单位进行项目申报,认真指导和帮助解决在项目申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实将符合要求的好项目申报进入项目库。 联系人: 省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机关北院:长沙市八一路407号湖南信息大厦28楼) 陈 念 0731-84587049 13908452021 郑平泰 0731-84587067 13308490561
附件: “四千工程”项目库“数字湖南”项目子库申报项目汇总表
二○ 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