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专门就“伪基站”的行为设置了禁止性条款,在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设置、使用盗用公众移动通信频率、窃取通信终端信息的非法移动通信基站。禁止设置、使用卫星电视干扰设备。加大了使用“伪基站”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在第三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设置、使用盗用公众移动通信频率、窃取通信终端信息的非法移动通信基站,发布或者传输法律、法规禁止信息或者发送商业性信息侵扰公民的,由无线电管理机构给予警告,没收违法设备,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超过十万元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