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经信科技〔
2013
〕
581
号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做好2013年度“百项专利转化推进计划”
重点专利技术转化项目实施验收的通知
各市州经(工)信委、知识产权局,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落实促进专利转化和产业化政策措施,根据《全省工业领域“百项专利转化推进计划”实施方案》(
HNPR-2013-05009
),现就做好
2013
年度“百项专利转化推进计划”重点专利技术转化项目实施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列入《
2013
年度“百项专利转化推进计划”重点专利技术转化项目表》(湘经信科技〔
2013
〕
369
号)的项目。
二、验收要求
坚持企业主体,强化企业在专利成果应用转化、产业化和评价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加大市场价值在验收评价中的权重,着重评价对产业发展的实质贡献。主要验收项目的实施进展和完成情况,以建立了完整生产线、能批量生产、有产品销售为标志。主要验收专利技术转化和产业化各方面条件建设情况、项目产品与技术的性能水平等情况。
三、验收程序
项目验收按照《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技术创新项目验收办法》(
HNPR-2013-05013
)的有关规定组织,由实施企业提出申请并申报相关材料。
1
、验收申请
实施企业根据项目完成情况,向所在市州经(工)信委提出项目验收申请,填写《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技术创新项目验收申请表》,与验收材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一并报送市州经(工)信委。
2
、材料初审。
市州经(工)信委会同市州知识产权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3
、组织验收。
省经信委会同省知识产权局对申请验收项目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项目,由省经信委会同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市州经(工)信委会同市州知识产权局主持,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
验收采取会议评审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同一市州有多个项目的,可以组织集中验收。
四、验收进度
2013
年度“百项专利转化推进计划”重点专利技术转化项目实施验收在
2014
年
2
月
28
日
前完成。
联系人:
1
、省经信委科技处
曾学文
2
、省知识产权局产业化处
李 里
电
话:
1
、
0731-88955375
(兼传真)
2
、
0731-89977697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知识产权局
2013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