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企业:
为加强省推进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管理,切实掌握资金使用情况,了解资金支持项目的实施进展,特别是资金支持效果,做好向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使用情况的汇报,根据《湖南省推进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湘政办函〔2008 〕4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07年度引导资金使用情况及项目实施进展情况总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引导资金使用单位(名单见附表1)对2007年度引导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使用效果、项目实施进展及项目投产达产情况进行总结,形成文字汇报材料,并填写《省推进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使用情况及效果、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表》(附表2),于3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将文字汇报材料和附表一并报省经委。
联系人:省经委投资处 唐 勇
电话:0731-2212585
Email:abc2212144@126.com
附表:1、2007年度省推进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使用单位及项目名单
2、省推进新型工业化专项引导资金使用情况及效果、项目实施进展情况表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