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经济委员会文件
湘经科技〔2010〕130号
湖南省经济委员会
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六届APEC
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通知
各市州经委,有关行管办:
第六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以下简称“APEC技展会”)将于2010年6月30日至7月3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举行。本届APEC技展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主办,外交部、科技部、商务部、福建省人民政府支持,福州市人民政府、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承办。根据领导指示,省经委将组团参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APEC技展会的内容
本届APEC技展会的主题:技术提升经济,合作创造未来。
本届APEC技展会的宗旨: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促进APEC各成员经济体中小企业间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和共同发展,务实推动各成员经济体之间的经贸往来,加强在信息、技术、融资、产品开发、市场开拓、生产经营配套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本届APEC技展会展区展览范围:环保、节能减排、节水产品,循环再生产品,汽车及配件,工艺品,新型建材,电子产品及零部件,纺织品,新型专用机械,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及专利产品等。
本届APEC技展会主要活动:
(一)举办第三次APEC中小企业对话世界500强财富论坛。邀请世界500强CEO、知名专家学者、中小企业及商会(协会)代表,共同探讨如何强化大小企业配套对接、实现大小企业技术协作,创造中小企业进入大企业采购链的机会,促进大小企业融合及国际交流合作。
(二)APEC各成员体中小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展览展示。共设置1200个标准展位。
(三)举办APEC成员体交流活动。包括项目洽谈对接会、国际采购商到会采购、福州市推介等系列活动等。
本届APEC技展会的组织方式:采取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团参展为主,同时积极发挥中介机构等的积极性,开展多渠道招展工作。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6月30日至7月3日,会期四天。
地点:福建省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
三、湖南组展工作安排
(一)组织机构。本届APEC技展会湖南省参展企业组织工作由省经委负责,省经委科技处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二)进度安排
4
月
30
日
前,做好参展企业与技术、展品确认工作;
5
月
30
日
前,确定湖南展区整体布展方案;
6
月
20
日
前,完成展具制作和展品征集。
(三)有关要求
1、各市州经委要高度重视本届APEC技展会,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精心组织安排。指定专人负责,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积极组织企业,特别是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参会、参展,赴会学习交流。
2、本届APEC技展会设立“湖南中小企业展区”,共30个标准展位。标准展位费由省经委统一支付,免费向参展企业提供,企业根据展区总体布置方案,在分配展位面积内对企业展览展示方式进行设计布置,费用自理。(企业如需特装,请提前与省经委科技处联系)。
具体展位安排为:长沙6个,株洲4个,湘潭4个,衡阳3个,岳阳2个,常德2个,益阳2个,其他市州各1个。
如有参与大会技术交流和论坛活动要求的,请直接与大会组委会联系。
3、参展企业要求为省内注册的中小企业,参展技术和产品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创新特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将予以优先安排。
4、请各市州经委于
4
月
20
日
前将参会领导及组织人员及各市州参展企业的参展报名表汇总报送省经委科技处。
5、省经委同时将组织各省直行管办参会观摩考察(费用自理),请各行管办将参会人员名单于
4
月
20
日
前报省经委科技处。
联系人:省经委科技处 肖辉
联系电话:0731-82212875
传 真:0731-82212103
电子信箱:kjc@hnbbc.com.cn
附件:1、各市州参展企业汇总表
2、各市州经委及行管办参会人员报名回执
3、第六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参展报名表
二○一○年四月九日
附件1:
各市州参展企业汇总表
附件2:
各市州经委及行管办参会人员报名回执
附件3:
第六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
参 展 报 名 表
中国•福州海峡国际会展中心/
2010
年6
月30
日
-
7
月3
日
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4月30日
本申请由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组委会与本届展会的以下参展商共同签订,参展方须仔细阅读并认可所附参展报名总则,该申请合同具法定约束力。
企业名称 |
中文: |
英文: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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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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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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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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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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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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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中文: |
英文: |
邮 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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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展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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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性质 |
□制造商 □进出口商 □批发商 □代理商 □其他 (请说明) |
参展目的 |
□展示产品 □形象宣传 □产品出口 □寻找代理 □其他 (请说明) |
企业简介(150字之内,或请于
5月
5日前
发送至: 逾期视为企业自动放弃。) |
中文:
|
英文: |
展位数量 |
标准展位:人民币4800元/
3M
*
3M
|
室内光地:人民币420元/平方米 |
室外光地:人民币280元/平方米 |
个 |
M2 |
M2 |
是否特装 |
□是 □否 |
展览结束后展品处理方式 |
□运回 □当地销售 |
展位费用合计 |
发票获取方式 |
□展会现场开具 □邮寄 |
邮寄地址 |
标准展位配置 |
地毯、一张桌子、两把椅子、展位照明、插座、中英文楣板、公共场所清洁、空调、保安 |
从何处获取展会信息 |
□组委会宣传册 □商协会 □互联网 □报纸杂志电视 □户外广告 □其他 |
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 地 址:中国福州温泉公园路69号国际会展中心
5F
电 话:0591-88023570 0591-88023571 传 真:0591-88023571 网 址:www.apecsmetc.org 开户行:招商银行福州分行五四支行 户 名: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组织委员会 帐 号:591903253310902 |
本公司申请参加第六届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同意遵守组委会制定的有关参展条款,并同意以上资料存储于组委会数据库内,供展会推广之用。并已确认以上填写内容无误。 报名参展企业总经理(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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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1、后附《参展报名总则》作为本合同附件之一,同时具有法定约束力,请详细阅读。
2、申请报名表格需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参展展品一栏为必填项,如表内填写不全,可在空白页上详细填写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