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经信运行〔2010〕387号
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调整湖南省新型工业化重点协调服务调度企业的通知
各市州经信委,省直有关部门,有关重点企业:
为全面及时准确掌握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加强对工业经济运行及时监控与分析,切实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困难与问题,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我委对2011年度省新型工业化重点协调服务调度企业进行了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行业、企业名单确定原则
1、行业在全省工业经济总量中占有较大份额;
2、企业具有较强行业特征,其生产经营能代表行业发展方向,体现行业形象;
3、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或效益处于全国或省内同行业前列;
4、企业经营符合产业政策、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5、统筹考虑,兼顾行业特点和区域平衡,并实行动态调整;
根据以上原则,全省确定12个重点行业中的100户企业作为湖南省新型工业化重点协调服务调度企业,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进一步完善重点企业报表报送制度
各重点企业要加强对报表报送工作的领导,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和统计员,按照及时、准确、全面的要求,搞好生产经营情况报表报送。
(一)报送内容、时间及方式
1、《工业企业产销总值》(附件2),报送时间为月后6日前。
2、《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附件3),报送时间为月后6日前,报送本企业预计数或快报数。
3、《工业企业主要发展指标》(附件4),报送时间为月后6日前。
4、《工业企业运营综合分析报告》(附件5),报送时间为月后6日前。
(二)报表报送要求
各重点企业要实现微机上网按时向省经信委信息中心报送报表,登录http://61.187.56.37或省经委网站《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中的《数据直报及监测平台》。对新增重点企业可电话联系信息中心索取登录名及密码。省经信委信息中心联系人:邹伟;电话:82214431。
三、进一步建立完善重点企业信息员联系制度
1、重点企业信息员要求。凡列入《湖南省新型工业化重点协调服务调度企业名单》的重点企业,每户应确定1名信息员。信息员应具备以下条件:较全面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和较强的事业心,为企业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员或具备中级技术职称以上的专职管理人员。
2、重点企业运营情况综合分析要点。报告期生产经营指标变化情况分析(特点、效果、原因等);生产经营面临的形势分析(优势、劣势、机遇、措施等,要特别关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国内外市场变化对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生产经营主要指标月度预测、季度预测、年度预测分析;生产经营和企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有关政策建议。
3、建立重点企业运营情况季度分析例会制度。每季度省经信委主持召开重点企业季度运营情况分析会议,信息员参加。
四、加强领导,切实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各重点企业要高度重视重点企业协调服务调度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进一步完善企业运行信息统计,强化企业运营情况分析,不断提高全省工业经济运行和企业运营的质量。请新增企业尽快明确负责信息统计和信息分析的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信息员和统计员,并于
2、建立便捷高效的信息沟通渠道。凡纳入新型工业化重点协调服务调度企业名单的企业,在定期向省经信委报送相关信息的同时,可以随时直接向省经信委报送有关企业生产经营相关即期情况信息,省经信委将对企业反映的情况及时予以处理,并将其作为运行调控的重要依据。对与企业经营发展密切相关的信息,省、市经信委和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直接与重点企业沟通。
3、切实搞好重点企业的协调服务。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对重点企业进一步强化协调服务,在产业政策、煤电油运等生产要素配置、项目建设、银企合作、资源节约、自主创新、改善和优化环境等方面加大支持和协调服务力度,推进重点企业加快发展,不断提升企业竞争实力。
4、切实做好考核评比。省经信委对重点企业报表报送情况和运营分析报送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对工作认真、表现突出的统计员和信息员年终予以表彰奖励,对报送不及时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重点调度企业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对长期漏报、缺报、不报的企业,及时调整出重点调度企业名单,取消相关针对性服务项目,委属各项资金安排、要素保障将不再予以重点支持。
附件:1、2011年湖南省新型工业化重点协调服务调度企业名单
2、工业产销总值
7、湖南省新型工业化重点协调服务调度企业责任领导、信息员、统计员基本情况表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