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行业管理办公室(行业联合会)、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不断深化利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步伐,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利用信息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的指导意见》(湘政发〔2008〕2号),2011年继续开展全省第五批50家中小企业信息化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1.从事装备制造、钢铁有色、石油化工、食品加工、建材、煤炭、陶瓷、烟花、林纸、轻工、纺织服装、物流等传统行业的生产经营实体;
2.在设计研发信息化、生产设备数字化、生产过程智能化、经营管理网络化中的某一个或多个环节效果显著的信息化建设工程;
3.促进传统产业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的信息技术应用项目;
4.在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应用、建设方面成效显著;
5.对本地区(本行业)具有带动、示范作用的典型企业。
二、申报条件
1.湖南省境内注册成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属信息技术应用单位;
2.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符合信息技术应用政策导向,企业具有清晰的信息化规划和发展思路;
3.申报的项目在地方或行业具有一定影响,技术水平先进、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