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经信投资〔2011〕75号
各市(州)、县(市、区)经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千工程”实施的意见》(湘办发〔2010〕14号)关于“建设‘四千工程’重点项目库,实施动态管理”的精神,切实全面推进 “四千工程”实施,现就“四千工程”项目库(以下简称“项目库”)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库建设的作用
项目库的建设是贯彻落实湘办发〔2010〕14号文件精神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全面推进“四千工程”实施、实现“四千工程”发展目标的重要抓手。项目库建设将为全省各级经济(工业)和信息化管理部门、各级财政部门、省直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全面、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四千工程”项目建设情况,做好重点项目建设的协调服务,实现重大项目动态跟踪和信息化管理提供全面的功能服务。今后,省经信委安排的技术改造资金、技术创新资金、节能降耗资金、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信息产业资金、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资金等各类财政性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推荐申请国家有关专项资金的项目均从项目库中筛选。
二、项目库管理
项目库通过网络化信息管理平台,实行统一建设,分级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省经信委投资规划处牵头负责项目库全面管理工作。市(州)、县(市、区)经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省直有关行业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库中项目申报、初审和项目调度等日常管理工作。
(一)信息化管理。
项目库采用网络化信息管理方式。《湖南省“四千工程”项目库管理系统》(以下简称《项目库管理系统》)是实施项目库管理的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该系统可以为全省企业提供项目申报、政策文件查询等功能,为全省各级经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级财政部门、省直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提供项目管理、查询、调度、统计分析等服务功能。
(二)分级管理。
入库项目按照项目属地原则,实行省、市(州)、县(市、区)分级管理。省经信委负责对项目库中全部项目进行管理,各市(州)经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市州(含所辖县、区)项目的管理,各县(市、区)经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县(市、区)项目的管理,省直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业内项目的协调管理。
(三)分类管理。
入库项目按照项目类型实行分类管理。入库项目暂分为技术改造项目、技术创新项目、节能综合利用项目、中小企业项目、信息产业项目、物流项目等六种类型,每种项目类型下又分为若干子类型。省经信委相关处室根据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相应类型的项目管理工作,各市(州)、县(市、区)经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内部亦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对本地区的项目实行分类管理。
(四)动态管理。
入库项目根据项目实施进展实行动态管理。动态管理包括项目入库和项目调出。
1、项目入库。每年初,省经信委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各级经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直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本行业的项目申报、初审和上报,省经信委各相关处室对上报项目进行分类审查,确定当年入库项目并予以发布。
2、项目调出。对于已入库项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则及时从项目库中调出:
(1)项目撤销或被有关部门勒令终(中)止的;
(2)项目实施中途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实施的;
(3)项目实施延期一年以上或多次延期的;
(4)项目内容出现重大调整未申报的;
(5)项目单位不能按照调度要求及时报送资料的;
(6)项目单位申请出库的。
三、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应围绕推进“四千工程”实施,注重转变工业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优先选择在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加快产业集聚发展,提升园区发展水平、打造“旗舰”企业等方面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项目。各种不同类型项目的申报要求详见《“四千工程”项目库项目申报要求》(附件1)。
(二)项目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通过《项目库管理系统》采用网上操作方式。《项目库管理系统》的网址为:http://61.187.56.42:8080/sqgc 。企业填报项目数据,市(州)、县(市、区)和省直行业管理部门对项目初审上报,省经信委对项目审核入库和发布等操作均通过《项目库管理系统》完成。
(三)项目申报程序
项目申报采用企业自主申报、各级经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省直行业管理部门初审上报、省经信委审核入库的程序。
1、企业自主申报。企业通过《项目库管理系统》自主注册企业用户,填报并提交企业信息,然后根据本企业的项目所属分类在《项目库管理系统》中填报并提交项目数据,完成项目申报。对于已经注册的企业用户可以直接登录进入《项目库管理系统》填报并提交项目数据。
2、初审上报。市(州)和省直管县经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直行业管理部门通过《项目库管理系统》对企业填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后直接上报省经信委。非省直管县经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初审后上报市(州)经信委,经市(州)经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后再上报省经信委。各级经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在项目初审过程中需征求同级财政部门的意见。
3、审核入库。省经信委各相关处室按照职责分工,通过《项目库管理系统》对各市(州)、县(市、区)及省直行业管理部门上报的项目进行审查,将符合要求的项目列入项目库,并在《项目库管理系统》中对已审核入库的项目予以发布。
(四)项目申报时间
各市(州)、省直管县以及省直行业管理部门务必于2011年3月15日前完成项目的网上初审程序(此期限过后,《项目库管理系统》将暂停网上初审上报功能),并以正式文件将《“四千工程”项目库申报项目汇总表》(附件2)上报省经信委。
各级经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直行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项目库建设工作。各市(州)、县(市、区)经济(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项目类型划分,分别明确专人负责相应类型项目的管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尽快组织本地区、本行业企业进行项目申报,认真指导和帮助企业解决在项目申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实将符合要求的好项目申报进入项目库。
联系人:不同类型项目申报联系人详见附件1。
附件:
1、 “四千工程”项目库项目申报要求
2、 “四千工程”项目库申报项目汇总表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