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组织参展工作的通知

来源:市经信委   日期: 2011-07-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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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经(工)信委,省直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有关企业:
第十三届中国国际工业博览会(下简称“中国工博会”)将于2011年11月1日至5日在上海举行。为充分展示我省先进装备制造等优势和特色产业成果,加强我省企业与国内外的交流和合作,经省领导同意,由省经信委组团参加本届中国工博会。为做好此次参会参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工博会基本情况
中国工博会是国家级的以装备产品为展示、交易主体的专业工业展,已成功举办十二届。本届中国工博会仍由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科技部等部委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据悉,本届工博会的展览面积规划为15万平米,约6500个室内标准展位,使用上海新国际博览中心的13个馆,设置数控机床与金属加工、信息与通信技术应用、工业自动化、新能源与电力电工、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环保技术与设备、科技创新、航空航天8个专业展。
二、代表团人员
省经信委有关人员;省直有关行管办和各市州经(工)信委的分管领导;参展企业负责人。
三、参会参展企业及要求
由我委组织参加本届中国工博会的企业限为我省先进装备制造(包括工程机械、轨道交通、数控机床)和电子信息(物联网)领域的相关企业。拟参展的企业到所在市州经(工)信委报名,再由市州经(工)信委统一上报至省经信委。
参展前,各参展企业务必做好知识产权自查工作,避免可能出现的知识产权纠纷,并自行做好参展宣传展板。
四、参会参展费用
行管办、市州经(工)信委及企业参展参会人员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也可由省经信委协调统一安排。
参展企业的展位费按中国工博会组委会统一报价,光地800元/平方米(36平方米起租),标准展位8000元/9m 2(个),展位费由企业自行解决。2011年中国工博会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虞美华,电话:021-62094092,62707293(Fax)。
五、其他事项
各市州要明确带队领导和联络员,认真做好本地企业参会参展工作。在参加中国工博会筹备期间,我委将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及时通报与组委会的协调情况,加强沟通协调,切实做好各项参会参展工作。
各市州接到通知后,填报好《市州参会参展人员汇总表》(详见附件),7月31日前反馈至我委科技处。
附件:《市州参会参展人员汇总表》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曾学文
电 话:0731-82213732, 82212103(Fax),1397318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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