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经科技〔2011〕417号
各市、州经(工)信委、省直行管办:
为鼓励工业企业开发新产品、新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工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经研究,决定评选2010年度优秀新产品、新技术项目。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省区域内企业研发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2010年投入批量生产或产业化应用,并通过本年度省级鉴定的新产品、新技术。
二、 申报条件
(一)知识产权清晰。企业自主研发或联合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二)技术含量高。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或填补国内空白。
(三)新产品已批量生产,新技术已进行应用。企业具备必要的生产工业装备和质量保障手段,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经用户使用,反应良好。
(四)经济效益较好。新产品销售、新技术应用年利润100万元以上,市场需求潜力大、发展前景较好。
三、 申报要求
(一)请各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湖南省优秀新产品、新技术申报表》(见附件1),同时附上新产品、新技术鉴定证书或文件、检测报告、标准文件、知识产权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二)本次申报不受理纸质材料。申报单位登陆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hnjmw.gov.cn),点击进入“湖南省四千工程项目库管理系统”注册后(已注册过的单位凭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选择一级项目分类 “技术创新”进行项目申报。
(三)请各市州经(工)信委、省直行管办对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统一汇总后行文报送省经信委。
(四)项目截止受理日期为8月20日,相关事宜请直接与我委科技处联系。
联系人:省经信委科技处 李瑞 电 话:0731-82213732
附件:1、2010年度湖南省优秀新产品新技术申报表
2、湖南省优秀新产品新技术申报汇总表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