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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湖南省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规程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编稿时间:2018-11-29 08:12 来源:市经信委 综合与法规科 作者: 浏览量:
 

2018年9月18日,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印发了《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南省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规程>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我省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验收程序进行了规范。

1、问:为什么要制定《通知》?

答:清洁生产工作是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重要抓手,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是推动工业清洁生产的重要着力点。随着我省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为进一步贯彻《清洁生产促进法》的相关要求及落实国家简政放权有关精神,从2018年起,将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权限下放到市州及省直管试点县经信部门,为明确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验收的具体流程和工作要求,指导各市州及直管试点县经信部门组织开展好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制定《通知》。

2、问:制定《通知》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答:主要依据是:1、《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改委、环保部2016年第38号令);3、《工业清洁生产审核规范》和《工业清洁生产实施效果评估规范》(工信部节〔2015〕154号)。

3、问:《通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湖南省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规程》包括“工作责任”、“征集计划”、“开展审核”、“评估验收”四个部分的内容。《规程》根据结合我省实际,明确了我省工业企业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及评估验收的工作程序和具体要求,对全面推进我省工业清洁生产工作具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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