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涉企检查是今年全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工作,按照《湖南省规范涉企检查若干规定》要求,我委将涉企检查有关工作已向市优化办报备,现向全市公开,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和企业对我委在规范涉企检查方面的情况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8721325
岳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市直部门(单位)、中央省驻岳单位涉企常规检查工作计划表 | |||||
单位 | 分管领导 | 责任部门 | 检查对象及内容 | 检查依据 | 备注 |
市经信委 | 陈岳红 | 资源电力科 | 依法对全市重要电力用户及供电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处理电力设施保护和供用秩序方面的纠纷,维护公共安全、公共利益以及电力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 |
加强节能监察,贯彻落实国家节能法规、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和重大政策,根据省节能监察计划,对重点行业(水泥、陶瓷、化工)的企业进行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省相关规定和监察计划 | ||||
程 均 | 投资规划科 | 船舶企业安全生产 | 安全生产法 | ||
姚海燕 | 民爆与安全生产科 | 民爆生产、销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 市经信委“三定”方案,民爆管理条例 | ||
李 智 | 无线电管理科 | 定期对无线电用频设台单位的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和在用无线电台(站)进行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 以“保障无线电台(站)的正常使用,维护正常的无线电波秩序。” | |
李 智 | 无线电监测站 | 定期对无线电用频设台单位的无线电频率使用情况和在用无线电台(站)进行监测和检测。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湖南省无线电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三十四条。 | 无线电监测站为无线电管理机构实施无线电管理提供技术支撑。检查工作一般由科站结合一起执行。 | |
李 智 | 无线电管理科 | 生产、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第六十八条。 | 一般由科站结合一起执行。 | |
无线电监测站 | |||||
市经 信委 | 姚海燕 | 军工发展与军民结合推进科 | 全市5家军工企业安全生产监管 | 市经信委“三定”方案 | |
李 煌 | 信息化推进科 | 通信运营商安全生产 | 关于贯彻落实《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的实施意见(岳政办发【2013】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