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
根据《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绿色公交”推广奖补资金的申报通知》(湘经信装备[2016]669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绿色公交”范围
通知所指“绿色公交”包括天然气和已列入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使用性质为公交客运的新能源公交车(不含出租车)。
二、申报条件
对试点县市2018年(含)以前新能源公交车占当年公交车保有量的比重达到85%(含)以上的,可依照本通知申请省级“绿色公交”推广奖补资金支持。
三、申报主体
城区公交车保有量大、经济基础较好的县市,满足申报试点县市条件的,可填报附件1(需加盖公章,并附县市申请报告),于2016年12月28日前将原件送市经信委新型工业化化推进科,将电子文档及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y8721331@163.com)。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须包括:申报市州县的“绿色公交”推广奖补资金申请明细表(附件2)、车辆明细表(附件3)、所报车辆所在公告批次文件(关键页)、推荐车型目录文件(关键页)、免征购置税车型目录文件(关键页)、车辆买卖合同、机动车专用发票、行驶证、牌照信息和车辆技术参数等,购车单位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等。
申报材料要盖章件,于2017年1月10日前将原件送市经信委新型工业化化推进科(设市经信委401室),电子文档和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y8721331@163.com)。
附件:1、“绿色公交”试点县市推荐表.xlsx
4、湘经信装备(2016)669号-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关于“绿色公交”推广奖补资金的申报通知.pdf
联系人:万颖奇
电话:8721325 15873066566
传真:8721331
岳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