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市经信委纠正“四风”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市经信委 纪检监察室   日期: 2016-01-21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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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科室(单位):

为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纠正“四风”监督检查机制的意见》(湘办[2015]6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市经信委纠正“四风”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殷清华

副组长:李岳星、向阳、周洪兵

组员: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工作要求

(一)监督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九条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结合我委实际,监督检查包括:

1、上班迟到、早退、做与工作无关事情、工作日中餐饮酒情况。

2、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情况;违规报账、发放福利津补贴情况。

3、收送红包礼金、有价证券或其他礼品情况;违规到下属单位(服务对象)报销费用情况。

4、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私借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的车辆使用或向其转嫁相关费用情况。

5、虚报冒领、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扶贫资金、维稳资金、解困资金情况。

6、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吸毒涉毒等情况。

(二)监督检查方式

主要通过暗访抽查、签到检查、专项检查、信访受理、查阅财务账目和北斗交通运输车辆管理系统等方式使作风建设督查常态化。

1、围绕元旦、春节、端午、中秋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2、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的专项整治任务进行监督检查。

3、围绕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突出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监督检查。

委纪检监察室设立投诉举报电话(8721329)和邮箱(sjxw8721329@163.com),如发现有违规违纪事实或问题线索的请及时举报。

(三)严格执纪问责

1、坚持零容忍查处问题。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决不姑息。

2、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各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范围和科室的纠正“四风”工作。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3、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要点名道姓在本系统通报曝光,以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形成震慑力。

岳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