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 南 省 财 政 厅
文件
湖南省经济委员会
湘财金〔2008〕43号
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经济委员会
关于转发《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2008年度中小企业
信用担保业务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财政局、经委:
现将<<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2008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财企[2008]235号)转发给你们, 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请各市州经委会同财政局组织本地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严格按财企[2008]235号文件做好项目申报工作,联合行文上报,名额不限。
二、各地申报材料一式六份,于2009年1月5日前分
别报省经委(五份)和省财政厅(一份),以便组织专家评审。
联系人:省财政厅金融与债务处 彭雪宝 陈莉
电 话:0731-5165315 5165321
省经委中小企业服务指导处 周平 何军
电 话:0731-2212939
附件: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2008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