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实现信息和重要栏目共享的通知》

来源:市经信委   日期: 2009-08-20 00:00
浏览量: 1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各地分站: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是国家发展改革委主办的政府公益性信息服务网站,2004年,在中小网总站建设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办公厅正式发文明确了中小网的38个分站,此外,一些省市的中小企业网也自愿加盟到中小网的网络体系中来,使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的队伍不断扩大。为了充分利用各地分站的信息资源,实现全国一盘棋的运作方式和实现资源共享,根据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的要求,请各地中小企业信息网分站将以下栏目尽快链接到各自主页上,并与中小网总站建立信息传递机制,将各地相关信息极时传递到总站,总站在汇总各分站信息的基础上,可应分站要求,向提供信息的分站传递信息。

一、请各分站将以下栏目链接到各自主页

1、三大文件:

  《中小企业促进法》

  《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

2、全国中小企业网上招聘;

目前网上百日招聘活动虽然已经结束,但中国中小企业网的招聘版将长期保留,并继续免费向广大中小企业开放,希望各分站继续组织做好网上招聘工作。

3、中小企业银河培训;

4、产品交易平台;

5、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

6、网站建设论坛。

链接工作要在总站的指导和协助下进行。已完成链接的分站要加强维护和监管,保证信息交流畅通和高度共享。

二、传递信息内容要求

提供的新闻、信息内容,要注意其时效性、真实性和严肃性,并确保证文中出现的时间、地点、国家及人名准确;新闻的选择和推荐,要以突出地方、反映本地的新闻为主。

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地方政府关于促进地方经济建设和发展的重大决策、重要活动等;

2、地方政府最新出台有关宏观指导和扶持中小企业、非国有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具体措施、重要决定等;

3、地方政府关于指导和促进中小企业对外合作的相关政策、活动、举措等;

4、本地中小企业的发展动态、成果、经验等;

5、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的建设、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等;

6、其它需要在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上刊发的新闻信息。

三、信息的格式要求

1、提供的所有新闻可放在同一个文本文档中,每条新闻后标明提供新闻的地方分站的名称(中国中小企业XX网)。

2、标题及新闻正文之中,请把“我省、我市”改成具体省市名称,把“来我省、来我市”改成“到”某省、某市, “今天、昨天”改为具体年月日或“日前、近日”等。

3、新闻、信息所附的图片要求是JPEG 格式,其大小一般在 450 X 350 pixels 左右。

四、信息传递的时间

1、除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外,每个工作日都可以进行信息传递工作;

2、每个工作日的信息传递时间:830 ―― 1530

五、设立信息传递联系人

请各地分站设立联系人一名,并将其姓名、联系电话、联系邮箱提交总站,并尽快与总站联系。

 

总站联系方式如下:

人:王      电话:010-68595206

孙乃斌   电话:010-68595403

Email:  info@sme.gov.cn

技术支持:任继成   电话:010-62968885-612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总站
二○○五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