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经委:关于公布调整湖南省“小巨人”计划企业名单的通知

来源:市经信委   日期: 2009-08-2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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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经委(经贸委):
  2002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关于“确定扶持重点,引导鼓励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省人民政府决定开始实施“小巨人” 计划。几年来,对扶持引导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的发展路子,促进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为进一步做好“小巨人” 计划的实施工作,确定好政府扶持的重点企业,按照“必须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是拉动区域经济、造就产业集群的龙头企业;能形成区域经济比较优势的企业;具有高成长性,并有重大技改项目的企业;近3年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在20%以上的企业;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或劳动密集型的企业;发展潜力大、前景好的企业”等8个方面的条件,对原“小巨人” 计划企业进行了动态调整。经企业申请,市州经委审核申报,省经委考察筛选,调整确定了108家“小巨人” 计划企业,现予以公布。今后,将继续按照“相对稳定、动态调整”的原则,适时进行调整。
  省有关部门要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加大对“小巨人” 计划企业的扶持力度。各级经委(经贸委)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在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贷款融资、信用担保、生产要素协调、技术创新、市场开拓、社会服务等方面,予以大力扶持,提供良好的服务。各“小巨人”计划企业要加快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带动全省中小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附件:湖南省“小巨人”计划企业调整名单

                                                                 二○○五年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