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岳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2、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需求:
包/品目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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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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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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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主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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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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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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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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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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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
2、供应商是企业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是企业的,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供应商提交在相关领域的项目经验证明材料;
5、供应商提交本项目服务方案。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响应资料
所有资料必须密封,于招标日当日当场拆封。标书递交截止日期为2024年 4 月 30 日。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岳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岳阳市巴陵东路337号
联系电话: 0730-8722526 13975075000付
日 期: 2024年 4 月 28 日
附件1
标的物:服务内容及要求
岳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食堂服务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内容:
(一)听从办公室调度,合理使用包厢,高标准完成机关接待用餐和会议用餐;
(二)热情为机关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服务,确保工作日早、中工作餐的正常供应;
(三)按文明食堂标准进行卫生考核、三防到位、熟生分离、服务文明、证照齐全;
(四)原材料安全可靠,制作科学标准,饭菜质量、口味能基本保证就餐人员的需求。
二、要求:
(一)服务商本人必需是厨师,并持有国家认可的厨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服务商需按折旧价接收原服务商的自购食堂物件;
(三)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全年考评合格,可优先续签,不合格则解除合同。
附件2
岳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岳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机关食堂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