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 湖南省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省工信厅网站   日期: 2021-06-07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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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工信局、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推动我省工业品牌提升和知识产权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和省工信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工业质量品牌和知识产权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年继续开展湖南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湖南省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认定工作现就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湖南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属工业品牌培育试点企业

    2、拥有自主品牌产品质量优良,在本省、本行业具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

    3、具有较强的品牌意识和较好品牌管理基础制定实施了品牌发展战略,建立了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品牌培育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品牌知名度、美誉度、竞争力有效提升。

    4、近三年在质量、诚信、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5、承诺在商业秘密得到保护的情况下自愿交流分享品牌培育典型经验,积极参加省内外质量品牌建设经验交流活动

    (二)申报湖南省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1、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2、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按照《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指南》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备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企业管理层和员工知识产权意识较强。

    3、主持、参与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的制修订

    4、积累和储备了一定数量的知识产权有效状态知识产权数量10件以上

    5、重视研发投入3年每年研发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3%以上

    6、重视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上一年度知识产权产品或专有技术形成的收入,占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不低于20%

    7、近三年在质量、诚信、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8、承诺在商业秘密得到保护的情况下自愿交流分享知识产权运用典型经验积极参加省内外知识产权运用和质量品牌建设经验交流活动。

    二、申报材料

    (一)湖南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1、承诺书

    2、推荐表

    3、品牌培育典型经验材料

    4、有关证明材料:

    ⑴营业执照扫描(复印)件

    ⑵近年获得市州以上质量品牌荣誉证书扫描(复印)件

    ⑶品牌管理体系相关文件

    ⑷企业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实性材料

    ()“湖南省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申报材料

    1、承诺书

    2、推荐表

    3、知识产权运用能力自评估表

    4、知识产权运用典型经验材料

    5、有关证明材料

    ⑴营业执照扫描(复印)件

    ⑵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文件清单

    ⑶拥有知识产权情况清单

    ⑷主营业务收入、研发投入、知识产权产业化等证明材料

    ⑸企业认为应提供的其他证实性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已被认定为湖南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湖南省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的不得再次申报同类认定

    (二)本次推荐申报采取限额形式湖南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推荐申报企业不超过30湖南省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推荐申报企业不超过15两类合计不超过45两项合计推荐名额如下:长沙市8株洲市、湘潭市、衡阳市、岳阳市每市4常德市、益阳市、郴州市每市3邵阳市、永州市、娄底市、张家界市、怀化市、湘西自治州每市(州)2

    (三)企业申报材料报送到市州工信局625日前以市州为单位将市州工信局推荐文件一份、企业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报送到省工信厅科技处。

    (四)各市州工信局要认真组织严格把关,宁缺勿滥真正把符合条件的优秀企业推荐上来。

    四、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科技处联系电话:0731-8895556888955378

    电子邮箱:595044736@ qq.com

    通讯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新韶东路467 邮编:410004

    附件:1.湖南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申报材料(模板)

          2.湖南省工业领域知识产权运用标杆企业申报材料(模板)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6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