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岳单位:
根据《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湖南省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的通知》(湘经信推新〔2018〕71号)有关要求,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对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涉企保证金项目进行了清理核查,在充分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市本级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目前,我市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已审核完毕,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制度
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全市行政机关新设立涉企保证金项目,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经国务院批准,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要全面取消。各县市区、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经核准并向社会公布的目录清单,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完全市场化行为产生的保证金以及金融机构缴纳的保险、保障基金除外);要严格对照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内容,加快做好对已取消保证金以及逾期未返或超额收取的保证金的清退返还工作,原则上2018年6月底前要全部完成。
二、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各县市区、各市直和中央、省驻岳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部署,抓好落实执行。设有涉企保证金的地区和部门要抓紧制定完善管理制度,建立资金台帐,规范管理程序,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将保证金收取及返还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开,并将本地区、本部门涉企保证金清理规范、清退返还工作情况以及《涉企保证金资金台账表》(附件2),于2018年4月7日前报至市经信委并抄送市财政局。
市经信委联系人:戴亚丽 电话(兼传真):0730-8721331,电子邮箱:yy8721331@163.com
市财政局联系人:王妮南 电话(兼传真):0730-8849432,电子邮箱:570139344@qq.com
附件:1.《岳阳市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
2.《涉企保证金资金台帐表》
岳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岳阳市财政局
2018年3月27日
涉企保证金清单.pdf
附件1岳阳市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docx
附件2涉企保证金资金台帐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