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经信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来源:市经信委 投资规划科   日期: 2017-12-12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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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经信委:

为切实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实施中国制造2025,更好地引导投资方向,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质量,促进产融合作对接,工信部将在完善《中国制造2025》重大项目库的基础上,组织编制2018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第一批)。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重大项目库和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由工信部(规划司)负责组织,省级经信部门协助开展具体工作,市州经信部门负责组织项目建设单位申报和初审。

二、申报条件

(一)投资方向。项目须符合相关产业政策,对应《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2016年版)》的领域和重点。

(二)投资规模。原则上项目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

(三)实施条件。项目建设单位须为独立法人单位,项目为在建或计划今后两年内开工,具备必要的前期手续。

(四)融资意向。企业有明确的融资需求,愿意向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提供相关信息。

三、申报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通过工信部重大项目库在线管理平台(http://gtt.miit.gov.cn)自行填报。填报时间为12月8日—12月13日。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州经信委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如实填报项目信息,并对企业基本情况和项目信息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对于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发现,取消入库资格和本年度相关项目申报资格。

(二)市州经信委须在12月14日前完成项目初审。省经信委将于12月14日—12月15日进行复审。工信部将于12月15日—12月20日进行审核入库,在此基础上遴选出列入2018年度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第一批)的项目。

(三)重大项目库和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将作为工信部组织产融对接,安排工业转型升级等项目的重要依据。已承担或申请工业转型升级项目的单位,需填报重大项目库。

(四)对此次申报的项目,工信部组织审核后纳入重大项目库,在此基础上遴选出技术水平先进、影响力较大、融资需求明确的项目,列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重大项目库中的项目每3个月调度更新信息,符合条件的可推荐进入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导向计划,超过6个月未更新调度信息的项目将退出项目库。

(五)本批项目征集工作结束后,各项目建设单位也可根据投资建设的需要增补新项目。

附件:1、项目征集网上填报说明.docx

      2、附件2: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信息表.xlsx

(省经信委投资规划处:王俊  0731-88955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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