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
报工业经委党委研究同意,定于
会议要求:
1、参加人员为市直单位工会主席(或工会负责人)和
计生专干,特邀经委改制科、轻工科、物业管理中心负责人参会。
2、递交2010年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状。
3、上报季度计生报表及单位通讯联络册。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