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经信发[2017]10号
关于印发《市经信委领导班子成员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的通知
各班子成员、科室单位:
《市经信委领导班子成员2017度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已经党委会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各位班子成员务必将责任牢记在心、落实到位,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岳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2月20日
市经信委领导班子成员2017年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根据2017年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 2010]19号)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对照工作分工,对每位领导班子成员2017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具体分解。
许永(党委书记、主任)
责任范围:市经信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担负亲自主抓、直接推动、全面落实的总责、主责。
责任内容:
1、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督促班子成员和系统内各单位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年内专题听取、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4次以上,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协调和督办,年底向市纪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2、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带头讲规矩、守纪律,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党政正职末位表态、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自觉接受监督。
3、强化权力制约监督。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坚决纠正利用职权“索、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4、选好用好管好干部。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认真落实市委“三个办法”,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和考核。
5、持之以恒抓作风建设。严控“三公”经费支出,持续深入开展“纠‘四风’、治陋习”和“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行动。
6、深化廉政教育。把党纪党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年内亲自上廉政党课不少于1次,组织干部职工观看2至3部专题警示教育片。注重抓早抓小,针对干部职工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醒告诫,全年与班子成员、科室单位负责人廉政谈话每人不少于1次。
7、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旗帜鲜明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法依纪履行职责,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严肃查处市经信委及系统各单位违法违纪行为。
李 煌(党委委员、副主任)
责任范围: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信息化推进科、电子通讯产业科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定期研究、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履行教育监督管理职责,严禁分管部门私设“小金柜”、违规请客敛财、收送红包礼金、参赌涉毒、“为官不为”等行为。注重抓早抓小,与分管部门人员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对违规违纪的,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2、严格执行《市经信委财政项目资金申报管理办法》,负责对分管范围内财政项目资金申报、使用的监管。
3、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纠风工作要求,配合开展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电信企业规范收费和服务行为。
4、坚持以上率下,模范遵守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不要求下属报销应属个人开支的费用,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利。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李岳星(党委委员、副主任)
责任范围: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人事科、机关党委、中小企业科、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定期研究、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履行教育监督管理职责,严禁分管部门私设“小金柜”、违规请客敛财、收送红包礼金、参赌涉毒、“为官不为”等行为。注重抓早抓小,与分管部门人员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对违规违纪的,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2、严格执行《市经信委财政项目资金申报管理办法》,负责对分管范围内财政项目资金申报、使用的监管。
3、负责落实市委“三个办法”,严格按程序选拔、录用、调配、考核、管理干部,负责查处干部档案造假行为,落实拟提拔干部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和任前公示制度。
4、负责落实市经信委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财务管理,严禁乱收费、乱摊派。
5、坚持以上率下,模范遵守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不要求下属报销应属个人开支的费用,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利。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陈岳红(党委委员、副主任)
责任范围: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资源电力科、运行监测协调科、能源监察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定期研究、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履行教育监督管理职责,严禁分管部门私设“小金柜”、违规请客敛财、收送红包礼金、参赌涉毒、“为官不为”等行为。注重抓早抓小,与分管部门人员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对违规违纪的,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2、严格执行《市经信委财政项目资金申报管理办法》,负责对分管范围内财政项目资金申报、使用的监管。
3、规范电力行政执法,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依法依规负责新泰化肥项目建设资金拨付,对资金安全负责。
4、加强工业经济运行和中央、省属企业协调服务工作中的廉洁自律。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退二进三”工作。
5、坚持以上率下,模范遵守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不要求下属报销应属个人开支的费用,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利。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程 均(党委委员、副主任)
责任范围: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推新科、投资规划科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定期研究、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履行教育监督管理职责,严禁分管部门私设“小金柜”、违规请客敛财、收送红包礼金、参赌涉毒、“为官不为”等行为。注重抓早抓小,与分管部门人员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对违规违纪的,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2、严格执行《市经信委财政项目资金申报管理办法》,负责对分管范围内财政项目资金申报、使用的监管。
3、配合开展优化园区发展环境工作,在新型工业化考评、甄选帮扶企业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照章办事。
4、坚持以上率下,模范遵守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不要求下属报销应属个人开支的费用,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利。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姚海燕(党委委员、副主任)
责任范围: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军工发展和军民结合推进科、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与安全生产科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定期研究、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履行教育监督管理职责,严禁分管部门私设“小金柜”、违规请客敛财、收送红包礼金、参赌涉毒、“为官不为”等行为。注重抓早抓小,与分管部门人员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对违规违纪的,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2、严格执行《市经信委财政项目资金申报管理办法》,负责对分管范围内财政项目资金申报、使用的监管。
3、在市场准入、资质年检、安全生产检查中严格按制度办事,严禁“索、拿、卡、要”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4、坚持以上率下,模范遵守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不要求下属报销应属个人开支的费用,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利。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向阳(副主任)
责任范围: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办公室、财务科、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综合与法规科、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定期研究、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履行教育监督管理职责,严禁分管部门私设“小金柜”、违规请客敛财、收送红包礼金、参赌涉毒、“为官不为”等行为。注重抓早抓小,与分管部门人员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对违规违纪的,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2、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杜绝私设小金库、滥发津补贴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3、负责推进政务公开,不断完善委门户网站党风廉政建设内容,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4、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禁公车私用。负责落实按政府采购制度或其他管理规定,做好委属资产的出租与处置、大宗办公设备的购置、办公楼及办公设施的维修等工作。
5、坚持以上率下,模范遵守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不要求下属报销应属个人开支的费用,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利。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刘建武(党委委员、工会主任)
责任范围: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工业工会、产业发展科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定期研究、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履行教育监督管理职责,严禁分管部门私设“小金柜”、违规请客敛财、收送红包礼金、参赌涉毒、“为官不为”等行为。注重抓早抓小,与分管部门人员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对违规违纪的,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2、严格执行《市经信委财政项目资金申报管理办法》,负责对分管范围内财政项目资金申报、使用的监管。负责对工会会费、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
3、依法依程序处理好恒立公司职工经济适用房遗留问题,负责产业招商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廉洁自律事项。
4、坚持以上率下,模范遵守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不要求下属报销应属个人开支的费用,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利。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陈丰(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责任范围: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企业改革科、轻工业科、轻工集体联社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定期研究、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履行教育监督管理职责,严禁分管部门私设“小金柜”、违规请客敛财、收送红包礼金、参赌涉毒、“为官不为”等行为。注重抓早抓小,与分管部门人员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对违规违纪的,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2、依法依规处理好国企改制遗留问题(含洞庭新外滩经适房遗留问题),做好改制企业职工信访接待工作,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处信访举报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3、加强对改制工作经费、轻工集体联社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批程序。重点监管集体资产处置、设备(厂房、门面)出租、业务招待费、解困金的发放等情况,并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各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4、坚持以上率下,模范遵守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不要求下属报销应属个人开支的费用,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利。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周洪兵(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责任范围:市经信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协助党委书记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纪检监察室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贯彻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并制定落实办法,协助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分解和检查考核,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及时向党委及市纪委报告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
2、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对市委、市政府和委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政令畅通。全年不少于12次作风建设督查,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及时予以曝光。负责“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管,重点查处不按制度不按程序办事的人和事。坚持有案必查,严肃查处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案件行为。
3、负责落实廉政教育、廉政谈话、干部述廉、文件廉洁性评估等制度,对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备案等。
4、督促纪检监察室室及时完成市纪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履行教育监督管理职责,严禁私设“小金柜”、违规请客敛财、收送红包礼金、参赌涉毒、“为官不为”等行为。注重抓早抓小,与纪检监察室工作人员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坚持正人先正己,严格执行纪律审查“十不准”规定,对执纪违纪、以案谋私的,从严查处。
5、坚持以上率下,模范遵守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不要求下属报销应属个人开支的费用,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利。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李智(党委委员、总工程师)
责任范围:协助党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对无线电管理科(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无线电监测站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责任内容:
1、定期研究、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履行教育监督管理职责,严禁分管部门私设“小金柜”、违规请客敛财、收送红包礼金、参赌涉毒、“为官不为”等行为。注重抓早抓小,与分管部门人员廉政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对违规违纪的,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2、完善无线电监测站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财务审批程序。规范无线电行政执法行为,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办公场所搬迁过程中,严格按程序办事,不铺张浪费。对上级机关拨付的专项资金从严控制,专款专用。
3、坚持以上率下,模范遵守廉洁从政相关规定,不要求下属报销应属个人开支的费用,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利。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