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北省纪委监察厅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湖北省某县常务副县长夏某,逢年过节收红包可谓来者不拒。3年间,共收受相关单位、下属、企业老板的红包达20余万元。目前,夏某已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年关临近,此案再次给广大党员干部敲响警钟:收送红包无小事,在“年关”更要守好“廉关”。
在中国,总有一种情结叫过年,年年如斯、代代相传;而对党员干部来说,还有一种“关卡”是年关,重重机关、步步为营。中国人历来重情尚义,“每逢佳节倍思亲”,总要走亲访友,总会有礼尚往来。这样,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就利用节日的机会,借着“节日”名义,打着“礼尚往来”旗号,“意思意思”“密切密切”,既“合情”又“合理”,让领导干部们心安“礼”得、乐而忘“廉”,最终倒在了“逢年过节、礼尚往来”的温情陷阱下,成为阶下囚。
俗话说:“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年关”是检验党员、干部廉洁与否的一块试金石。大量事实无不证明,不少领导干部的落马,就是从逢年过节时收受他人少量财物走上不归路的。比如,广东省科技厅原厅长、党组书记李兴华曾认为,在广东过年过节送个红包司空见惯,是一种正常的人情往来。于是,他开始有选择地收受贿赂,后来胆子越来越大,从几千元到上万元,发展到后来,连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也照收不误,最终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这意味着今后不知道有多少个“年关”要在“牢关”里度过了。
可见,“年关”与“廉关”,向来就是一对孪生兄弟。“年关”不守,“廉关”必失;“廉关”丧失,贻害无穷。有的地方“年礼”成风,有的贪官竟将“年关”当成了“财源广进”的最佳时机,一个“年”过下来,日进百万元有之,票子无处藏者也有之。还有的领导给人“办事”从不收钱,但总是留下一句“过年再说”的“暗示”。据检察机关分析,近年来有70%以上的贿赂犯罪发生在节日期间。
一年一度的新春佳节即将到来,越是“年关”,广大党员干部越要保持清醒头脑,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身边的人,做到不该拿的礼品一件不拿、不该收的红包一个不收、不该吃的饭局一个不去,切实履行《“纠‘四风’、治陋习”个人承诺书》《党员干部杜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公开承诺书》,只有在“年关”中守住“廉关”,才能真正过一个风清气正、文明祥和、轻松愉悦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