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市经信委制度廉洁性评估操作流程》的通知
各科室单位:
现将《市经信委制度廉洁性评估操作流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一三年五月七日
市经信委制度廉洁性评估操作流程
为全面落实市纪委《岳阳市制度廉洁性评估实施办法(试行)》(岳纪发[2012]35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我委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根据市纪委《关于扎实搞好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我委工作部署(岳经纪发[2012]17号),制订本操作流程。
一、起草中的规范性文件的廉洁性评估程序
1、文件起草单位起草送审稿,应按要求邀请纪检监察室参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的全过程,包括参与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座谈咨询会,媒体上公开发布征求意见等必要程序;2、文件起草单位将送审稿报分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3、报综合与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4、报办公室进行审核签批;5、将文件送审稿送交纪检监察室进行制度廉洁性评估,须同时提供文件起草说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所涉及内容的复印件,以及在该制度的起草过程中的征求意见、论证等材料;6、评估后,纪检监察室在《岳阳市经信委制度廉洁性评估表》上填写评估意见;7、评估后的文件,附送《岳阳市经信委制度廉洁性评估表》一份,呈报委纪委书记签具意见;8、交文件起草单位修改;9、修改后交纪检监察室加盖制度廉洁性评估备案章;10、文件起草单位按程序发文;11、纪检监察室登记评估台帐,并填写《岳阳市制度廉洁性评估备案表》,连同《岳阳市经信委制度廉洁性评估表》(一式二份)一并上报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室。
二、起草中的重要的非规范性文件的廉洁性评估程序
1、文件起草单位起草送审稿;2、文件起草单位将送审稿报分管领导审核签署意见;3、报办公室进行审核签批;4、将文件送审稿送交纪检监察室进行制度廉洁性评估,须同时提供文件起草说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所涉及内容的复印件,以及在该制度的起草过程中的征求意见、论证等材料;5、评估后,纪检监察室在《岳阳市经信委制度廉洁性评估表》上填写评估意见;6、评估后的文件,附送《岳阳市经信委制度廉洁性评估表》一份,呈报委纪委书记签具意见;7、交文件起草单位修改;8、修改后交纪检监察室加盖制度廉洁性评估备案章;9、文件起草单位按程序发文;10、纪检监察室登记评估台帐,并填写《岳阳市制度廉洁性评估备案表》,连同《岳阳市经信委制度廉洁性评估表》(一式二份)一并上报市纪委监察局预防腐败室。
注:规范性文件指除政府规章外,行政机关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反复适应,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公文;非规范性文件包括干部人事、财经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文件和规定
岳阳市经信委制度廉洁性评估表
申报单位(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评估对象(制度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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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质
(规范性文件/非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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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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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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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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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起草单位分管领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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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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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与法规科合法性审查意见(限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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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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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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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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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室评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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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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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纪委书记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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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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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起草单位采纳修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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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签名:
(备 案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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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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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空白不够,可另附页。
岳阳市制度廉洁性评估备案表
报送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申 报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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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件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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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件 文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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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起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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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文 依 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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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法制办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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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登记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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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文 范 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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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 文 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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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评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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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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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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