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忠诚履职”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来源:市经信委   日期: 2013-05-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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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经纪发[2013]43

 

 各科室单位:

为贯彻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省十届纪委四次全会和市第六届纪委四次全会暨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关于在全市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忠诚履职”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岳纪发[2013]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委机关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忠诚履职”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主题教育活动的意义

党章是立党治党管党的总章程,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广大党员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认真查找和纠正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党员意识,做合格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经常检查和弥补自身不足,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广大党员干部要密切联系工作实际,把“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忠诚履职”体现在求真务实上,体现在廉洁从政上,体现在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上,树立良好作风,为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贡献力量。

二、认真把握主题教育活动的内容

一是开展一次对照检查。3-4月份,对照党章要求,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六查六看,即:查党性,看是否信念坚定、对党忠诚;查品行,看是否公道正派、无私奉献;查宗旨,看是否心系群众、执政为民;查作风,看是否爱岗敬业、求真务实;查素质,看是否勤学善思、锐意创新;查纪律,看是否严于律己、清正廉洁。在对照检查基础上,开展“学党章、谈体会、见行动”征文竞赛活动,每名党员撰写11000-2000字的心得体会文章。

二是组织一次专题辅导。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联系工作实际开展通读党章活动,于“七一”前后聘请专家上1堂专题辅导课,并组织1次党章知识测试。

三是组织一次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结合“七一”活动安排,组织党员干部开展1次重温入党宣誓活动,提醒党员干部时刻牢记党的宗旨,严守党的纪律,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

四是举办一批宣传专栏。在委门户网站开设主题教育活动专栏,定期更新内容,及时推介好的作法与经验成果。将“学党章、谈体会、见行动”征文竞赛作品集中在一楼宣传窗公布。

三、明确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的步骤

1、动员部署(4月上旬至4月下旬)。根据全市主题教育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做好宣传动员。并制定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方案,于 430前报市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集中学习教育(5月上旬至6月下旬)。结合实施“四个一”活动,利用宣传窗栏和委门户网站等平台,进行集中宣传,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同时,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活动,创新主题教育形式,提升主题教育实效。

3、忠诚履职教育(7月上旬至10月下旬)。结合“为民务实清廉群众路线”作风建设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约法九章”、市委“九项规定”和市经信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切实提高中央、省、市和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力、推动力,保证政令畅通。扎实开展委领导带队走访服务企业、机关联四化建社区等活动,进一步拓宽与群众的联系沟通渠道,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为民多办实事,真正做到廉洁从政、忠诚履职。

4、总结提高(11月上旬至11月下旬)。认真总结主题教育活动的经验和做法,对教育活动中发现的不足及时整改,按时上报活动开展情况。

四、严格落实主题教育活动的措施

1、成立机构,明确责任。成立市经信委“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忠诚履职”主题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由文春方任组长,周洪兵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室、机关党委、人事科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纪检监察室,由丁应军任办公室主任。

2、结合实际,统筹推进。把主题教育活动与学习贯彻十八大和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与加强单位和干部管理、解决突出问题相结合,与提升党员干部个人素质和党性修养相结合,做到工作活动“两不误、两促进”。同时,将主题教育活动情况纳入年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3、强化督查,务求实效。领导小组对开展“学习党章、遵守党章、忠诚履职”主题教育活动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掌握工作进度,研究解决遇到的突出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主题教育活动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

 

 

                                         O一三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