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相关企业:
为掌握省信息产业和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湘财绩[2016]3号)的要求,现对2015年度省信息产业和移动互联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内容
各项目单位认真填报并提供绩效评价指标表(附件1)、基础数据表(附件2)、佐证材料及清单(附件3)、自评报告(附件4),对绩效评价的基础数据和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二、工作要求
1、省直管县市经信局负责指导本县市项目单位填报,对项目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和汇总;将项目单位材料收集汇总后,撰写本县市总结报告(附件5)、县市本级绩效评价指标表(附件1)、汇总后的基础数据表(附件2)。
2、市经信委负责指导本市州项目单位填报,对项目单位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和汇总;将项目单位材料收集汇总后,撰写本市州总结报告(附件5)、市州本级绩效评价指标表(附件1)、汇总后的基础数据表(附件2)。
3、时间要求。项目单位请于5月25日前将材料报送到市经信委、省直管县经信部门;
4、为加快时间进度,节约项目单位成本,本次报送材料以电子版为主,佐证材料以及盖章的地方请扫描或者拍照。
5、考核要求。市经信委将对绩效自评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意见反馈各项目单位,督促整改;对整改不落实或不到位的,根据情况建议调整或收回项目资金;绩效自评情况作为今后资金安排的重要参考。
联系人:
岳阳市经信委电子通信产业科
佘宗阳 8721326 邮箱:56198172@qq.com
附件:
1、绩效评价指标表
2、基础数据表
3、佐证材料清单
4、绩效自评报告(项目实施单位参考提纲)
5、绩效总结报告(市州、省直管县经信部门参考提纲)
岳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