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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高层次人才校企共引共享机制的实施意见
编稿时间:2022-06-01 16:39 来源:市工信局 作者: 浏览量:
 

中共岳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岳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印发《关于建立高层次人才校企共引共享机制的实施意见》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工信主管部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党群工作部,南湖新区工委组织部,屈原管理区党委组织部,市直有关单位政工(人事)部门,中央、省驻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有关企业:

现将《关于建立高层次人才校企共引共享机制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岳阳市委人才工作         岳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

关于建立高层次人才校企共引共享机制的实施意见

 

建立高层次人才校企共引共享机制(以下简称“共引共享”),就是着力推进我市高校、企业共同引进高层次人才,满足校企人才“共性需求”,发挥人才在高校落户教研、在企业实践及成果转化的共享优势,叠加享受高校、企业、地方人才政策的创新工作机制。现根据我市实际,就建立高层次人才校企共引共享机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1.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抢抓“三高四新”现代化新湖南建设的重要机遇,更好服务我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进一步促进《岳阳市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人才高地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人才新政45条”)落地落细,大力提升我市对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和企业的创新能力,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基本原则

——坚持服务发展。立足于我市“12+1”产业链建设发展需要,根据企业技术创新人才需求,推进我市高校和企业共同引进高层次人才有效服务我市产业经济发展,打造“以产聚才、共引共享、校企共赢”的高层次人才发展新生态。

——坚持市场主导。用好岳阳“人才新政45条”,发挥政策的最大效用,按照政府引导下的市场化引进路径,充分发挥我市高校和企业引才用才的主体作用,达到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高层次人才引进目标。

——坚持激发活力。尊重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鼓励企业加大创新投入,支持企业建设技术研发平台,维护企业的技术创新权益。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激励效应,实现科技成果的高效转化,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既要保护企业的投资权益,又要维护人才的创新权益,激发企业与人才的创新活力。

3.实施对象

——符合《岳阳市高层次人才分类参考目录》关于高层次人才分类的相关规定;

——符合高校和企业引进岗位的实际要求。

二、建立“一人双岗”用人模式

1.任职高校教师岗。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人事关系转入高校,解决教师编制,承担教学科研任务。

2.配备企业合作岗。引进人才在学校承担教研任务的同时又通过项目合作、成果转化等方式在企业创新创业,从而实现高端智力资源的效用最大化。

三、实现“共享政策”叠加效应

1.共引人才参与企业生产经营和科研创新,经考核可按“一人一策”享受岳阳“人才新政45条”的相应优惠政策。参与引进人才的企业,视同为引才用才的主体,享受“人才新政45条”的优惠政策。

2.共引人才享受高校在职教师相应薪资、晋职待遇和优惠政策。引进的人才人事关系所在高校要全面落实本校关于高层次人才引进的相应优惠政策。

3.共引人才享受企业录用高端人才的优惠政策。企业要根据工作岗位和研发项目的需要,为共引共享的人才提供相对优厚的薪酬待遇和良好的科研条件,保障必需的科研经费投入。

四、发挥市场在人才配置中的决定作用

1.突出人才与产业的紧密匹配。根据我市“12+1”产业链建设发展的情况,立足于企业和高校的现实需要,做好高校和企业高层次人才需求的对接,突出人才与产业的紧密匹配,贯彻校企共同引进高层次人才服务我市产业经济发展需要的原则。

2.发挥高校和企业的主体作用。我市高校和企业要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自主确定引才需求,主动对接、引进高层次人才,协商好共引共享具体事宜,发挥好人才投入、培养和评价的主体作用。企业要着眼于自身创新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科研平台建设和投入的主体作用。

鼓励企业与外地高校院所共建新型研发机构,积极参与外地高校院所高级人才培养工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提供人才对接通道。

3.实现高校企业人才成果共享。高校和企业要充分尊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知识产权权益,协商好科技创新成果共享事宜,在论文发表、专利申请、成果转化等方面妥善处理好三方利益,最大程度维护引进人才智力成果合法权益。

五、推进产学研用的深度融合

1.实现教学科研相互促进。高校和企业共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应致力于技术创新,承担科研课题。鼓励高层次人才在高校教学中引新技术进课程、新案例进课堂,实现教学科研相互促进。

2.促进产学研用有效对接。企业通过建立科技创新平台、推出研发项目、与高校联合建立研发团队和研发中心、科技资源共享等方式,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研发载体,充分发挥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的创新支撑作用。

3.支持企业建立“人才飞地”。企业可依托共引共享的高层次人才在岳阳市域外建立研发中心、开放实验室、技术转移中心等“人才飞地”,探索“工作在飞地、关系在岳阳,研发在飞地、转化在岳阳,生活在飞地、事业在岳阳”的高端人才引进新模式。

4.鼓励因地制宜在职创业。鼓励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携带科技成果或者有效专利来我市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创办科技型中小企业,不影响高层次人才相应优惠政策的享受。

六、把握共引共享的关键环节

1.发布人才需求信息。高校和企业可以通过各自官网或人才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并主动、及时向市委人才办和市工信局反馈人才需求信息。市委人才办和市工信局分别在岳阳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信息平台和相关媒体,及时发布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

2.协同推进人才落地。高校和企业有意向引进高层次人才时,要及时向市委人才办或市工信局反馈,市委人才办建立共引共享人才需求库和项目库,将引进的人才和校企合作项目纳入动态管理;市工信局积极主动为高校和企业做好协调工作,精准对接高校、企业和共引的高层次人才的需求,确保人才引进及时落地。

3.签订人才引进协议。校企共引共享高层次人才引进协议采取“一校一企一人一签”的方式,由高校、企业、人才三方协商签订引进协议,明确引进人才的工作任务、薪资待遇、服务期限、科研成果权益分配等权利义务事项。

4.落实人才优惠政策。由市委人才办根据“人才新政45条”的规定,及时组织落实校企共引共享高层次人才和引才主体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好引才引智政策的激励作用。

5.支持人才创新示范。高层次人才引进到位后,要尽快在高校和企业发挥创新引领作用。科技部门在企业技术创新方向、创新平台建设和研发项目申报等方面给予指导和扶持。

七、保障措施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市委人才办牵头成立我市高层次人才校企共引共享工作联席会议,由市委编办、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监局等相关市直部门和参与“共引共享”工作的高校、企业参加,协调解决“共引共享”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2.加强政策宣传。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我市建立“共引共享”机制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共引共享”政策进企业、进高校宣传活动,组织到高水平大学开展“四海揽才”专场活动,多方位提供我市企业和高校发掘人才、引进人才的渠道和平台,提高外地高层次人才对我市“共引共享”政策的知晓度。

3.强化责任落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立“共引共享”机制的重要意义,立足自身职能职责,全力支持我市高校和企业共引共享高层次人才,在人才招引、政策兑现、科研项目申报、成果转化等方面为高校和企业排忧解难,及时解决具体困难,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共同推动形成高层次人才校企融合发展的新模式。

4.开展效果评估。市委人才办在推进建立“共引共享”机制工作中,要全程关注高层次人才的引进、使用情况,实事求是评估建立“共引共享”机制的工作进展和实际效果,及时优化政策措施,发挥好政策的最大效用。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共岳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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