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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度市级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稿时间:2021-02-22 09:56 来源:市工信局 中小企业发展服务科 作者: 浏览量:
 

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屈原管理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城陵矶新港区社会发展部、财政金融部,南湖新区工信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支持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创业,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岳阳市重点帮扶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岳财发〔2017〕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岳政办发〔201914号)、《关于加快推进新兴优势产业链发展的通知》(岳政发〔20198号)、《关于加快七大千亿产业建设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岳发〔20205号),现就2020年度市级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岳阳市12条新兴优势产业链龙头企业、市辖区12条新兴优势产业链重点企业和市辖区内的中小企业。

    2、申报单位在岳阳市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成立1年以上(截至2020年1231日),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

3、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对当地税收贡献较大,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和具体方向。

4、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本专项资金项目:

1)已经申报2020年度其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奖励类项目除外)

2)2018-2019年度连续两年获得市级财政补助支持的单位(奖励类项目除外)

3)被列入“信用湖南”黑名单或者近两年有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生态环保等方面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二、申报项目

1、财政贴息补助项目

1)申报项目投资额度。符合为扩大再生产能力或进行科技创新,总投资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设期内,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可申请财政贴息。此次申报是针对与项目建设相关的2020年度贷款利息支出进行贴息补助

2)申报财政贴息项目票据、凭证要求。申请财政贴息的企业,必须提供贷款合同,2020年项目的贷款计息单、贷款利息支付凭证,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支付凭证。

2、以奖代投补助项目

1)申报项目建设时限及投资额度。企业自筹资金总投资额在400万元(含土地购置款)及以上、符合“ 专精特新” 发展方向的技改或新建项目。

2)申报项目票据、凭证要求。申请以奖代投补助的企业,必须提供项目建设期内的原始有效发票发票金额不足400万元的原则上不予立项。

3、企业单项奖励项目

市辖区中小企业2020年被授予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省级小巨人的,可申请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三、项目申报程序

(一)企业所在县市区的工信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向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联合行文;

(二)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对项目进行复审,并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提出企业扶持资金安排方案报市政府审批;

(三)企业扶持资金安排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由市财政下达。

 申报材料和上报时间

 (一)申报资料要求。各县(市)区需报送联合行文、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1)一式三份(需盖章),项目申报汇总表word版需发送至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服务科电子邮箱;各申报企业需按照项目申报模板(附件2)将企业申报资料编辑成册并盖章,报送一式六份(报市工信局5份,报市财政局1份)。

 (二)申报截止日期。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31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中小企业发展服务科  童昌盛

电话:0730-8721236;邮箱:yysme@163.com

市财政局企业科                 

电话:0730-8858913

 

附件1:市级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附件2:市级新型工业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模板.docx


                               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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